英语,不能只学不用

Posted: January 7th, 2008 | Author: 李笑来
Filed under: 人人都能用英语 | 17 Comments »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英语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或者说复杂点,英语是一种技能。如果再严格点,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英语只能是一种工具,最多 只能是一种技能。毕竟只有少数人会成为语言学家或者文学家(竟然使用第二语言)——因为很多人尽管梦想成为语言学家但最终大多无疾而终,就好像很多梦想成为画家的人最终会沦落为画匠一样。

人们常常假定所谓的技能都必须熟练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安全应用。这个假定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是正确的。比如,如果你想以医生为职业,那么你必须通过考试获得行医资格之后被允许救死扶伤;如果你想以律师为职业,那么你也必须通过考试获得律师资格之后才可以去匡扶正义。哪怕再简单一些的技能也可能如此,比如,你买了一辆车想将其作为代步工具,那么就必须通过考试获得驾照之后才被允许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违法的。

然而,这个假定并不适用于英语(或者说,其他的第二语言)这项技能的习得以及应用。司机、医生、律师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应用所需技能的重要原因在于这些技能的应用如若出现差错很有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甚至可能是无可挽回的。但是, 英语这项技能的应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很难对他人造成伤害。你英文发音再难听,听的人也不会因此晕死;你英文语法错误再多,读的人也不会因此疼痛;别人对你说英文你没听懂或者给你看英文你没读懂,若非极端情况,你也不会因此就从此真的无颜见人。

英语这项技能并不是一定要学好到一定程度才可以使用的。原本甚至从一开始就可以,也应该从一开始就直接使用。但我们并没有。对很多中国学生来讲,其实学了这么多年英语,倒也不是从来都没用过,只不过,用在一个比较荒谬、离语言的真正应用八杆子打不着的一样东西上——考试。原本世上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任何一个真正“公平、合理、准确”的考试,所有的考试都有一定程度的荒谬成分存在。而国内的英语考试更是如此——这事实几近于公理,谁都知道,乃至于无需进一步证明。

第二语言习得与母语习得有很大的不同。母语习得过程中,我们是先会“听”,之后才会“说”,听说都已经很熟练了才开始“读”,而“写” 是最后习得的。由于“写”本质上最需要思考能力(另外一个更加难以学会使用的东西),所以事实上,很多人(比例可能高得惊人)致死都没有真正学会“写”——他们顶多“识字”而已。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不仅这种自然的顺序被打乱了,对很多人来讲,听说读写哪一个都从来没有真正习得。

对第二语言来讲,大多数人会很自然地先会“读”,再会“听”,之后很难会“说”。至于“写”,母语的都没弄明白呢,第二语言就不用提了。但是,事实上, “读”已经是语言作为一种工具最为重要的功能了(关于过分强调口语的重要性,嘲笑“哑巴英语”的做法究竟为什么多少有些荒谬,我会写另外一篇文章),在第二语言是,“识字”本身已经足够,“能言善辩”当然很好,不过也算“锦上添花”——就算没有花,也已经相当锦绣了。我们常说,大量的机会本质上都来自于信息不对称——“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所以我只好付费给你换取信息。” 那么,如果用英文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的话,是不是已经格外划算了呢?

并且,“读”是“说、写”的基础。很难想象有一个正常人可以做到只会“读”、并且特别精通“读”,却一点都“听”不懂,“说”不出。因为“读”是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最重要也最有效的输入积累方式。通过“读”积累输入量到一定程度之后,只要稍加练习,就很难做到“听”不懂,“说”不出。没有“输入”很难产生“输出”——这是个简单的道理。只不过, 人们往往低估输入积累必需的量——并且还是过分低估。最为关键的事实是,语言现象总是无法被字典和语法书涵盖,所以,语言的把握只能在使用中才可能全面获得,对第二语言来说,使用的最有效方式就是“读”:在获取信息的同时,获得更加全面实用的驾驭这个工具的技能。两全其美。

一定要多读,多读很多很多的量。把字典当作电话簿,把语法书当作地图,把一本本英文书当作一个个陌生而又迷人的城市。就当是旅游了,逛遍它们的每个角落,享受那个过程。


17 Comments on “英语,不能只学不用”

  1. #1 oh250 said at 02:42 on January 7th, 2008:

    多谢李老师关于英语的教导,我正在学习英语,多谢您的分享

  2. #2 shuangzidj said at 19:02 on January 7th, 2008:

    谢谢老师给这么多的指引~~~

  3. #3 BCGer said at 20:04 on January 7th, 2008:

    所以事实上,很多人(比例可能高得惊人)致死都没有真正学会“写”——他们顶多“识字”而已。
    这里是不是应该用“至死”?

  4. #4 habitwill said at 20:30 on January 7th, 2008:

    现就在尝试”七百多天如一日?”

  5. #5 mai常 said at 20:58 on January 7th, 2008:

    精辟!要是能做到像你说的那样就好了

  6. #6 李笑来 said at 22:19 on January 7th, 2008:

    to: BCGer,谢谢,改过来了。

  7. #7 tessizal said at 22:33 on January 7th, 2008:

    很喜欢最后一段的那个比喻。

  8. #8 leox said at 01:59 on January 9th, 2008:

    看到一个人的帖子。他在学英语,他读到一句话,“At a Chinese meal, everybody help themselves from common serving dishes with their chopsticks .”他说,I could understand this very well. Would you mean that there were big common dishes, and everyone eated from the same common dish, putting food in each others personal plates with the chopsticks?
    他感到How toxic!

    我就用我的蹩脚英语回复了他。

    Yes.
    It based on trust .For example, family members know each other well ,they eat together.And we have some “chopstick mannars”,such as don’t suck the ends of your chopsticks,don’t touch the food with your chopsticks if you don’t decide to put it in your own plate.
    If you find some people broke the rules in a meal,you can choose not to eat that food he or she touched with his chopsticks.If you don’t like the people ,you can choose not eat with them.

    Actually we have noticed this problem .If somebody is ill and nobody ,even himself , knows ,that will be horrible.

    This is Chinese tradition. If you can trust some,you can share almost everything with him.Drink water with the same cup,same bottle.
    If you don’t like the people,even ourselves will have the feeling just as you have-how exotic!

    Ok.Let me give you a metaphore.May be not very proper.
    How do you think about kiss? Is that exotic?

    :p

    真是感到有话却说不出的感觉。一直在找自己能写出的句子。太费劲了。结果表达成上面的样子。哪位能给修改修改。
    如果用中文的话,我想表达的是,

    这是中国的习俗。之所以这样,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比如家庭内部。有它的根源。中国以前的社会流动性很小,所以大家知根知底。退一万步讲,即使口水交叉也不会带来传染病大流行的危险。而且,有一些餐桌用筷子的礼仪,比如,不要唆筷子,不要东挑西捡,只吃你面前的食物。
    其实,我们也考虑了这个问题。比如如果有人餐桌礼仪不好,那么就不要吃他碰过的菜。也不要和你不信任的人一起吃饭。还有某些餐厅提供公筷。

    我想,随着中国的发展,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人与人的接触日益广泛,再如此吃饭,确实会不能让人接受。分餐势必取代大锅饭式的吃法。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你是怎么看待“接吻”的。也是不卫生的吗?

  9. #9 aw said at 14:26 on January 9th, 2008:

    “接吻”显然和这个例子毫无关系

  10. #10 白岁 said at 19:22 on January 15th, 2008:

    本学期英国概况、写作外教的教学blog
    http://cupl.anywherediary.com/

    有幻灯片、一些网址,大家看看有没有需要的

  11. #11 英语,不能只学不用 said at 14:46 on February 12th, 2008:

    […] 李笑来老师<英语,不能只学不用> […]

  12. #12 李笑来 said at 09:35 on July 26th, 2008:

    同意

  13. #13 LY said at 11:56 on July 26th, 2008:

    “接吻”,太牵强了点吧

  14. #14 Li’s WebLog << 多思 » Blog Archive » 白活了这么多年,白学了这么多年英语了!!! said at 12:43 on September 27th, 2008:

    [...] Pure Pleasure - Reborn http://www.xiaolai.net/index.php/archives/258.html [...]

  15. #15 Li’s WebLog << 多思 » Blog Archive » links for 2008-09-27 said at 10:08 on September 29th, 2008:

    [...] 英语,不能只学不用 | Pure Pleasure - Reborn (tags: 英语 学习 考研) [...]

  16. #16 xbz said at 15:33 on January 11th, 2009:

    人们往往低估输入积累必需的量——并且还是过分低估
    这个链接链过去的文章好像不对。

  17. #17 林光锐 said at 15:54 on January 11th, 2009:

    在第二语言是,“识字”本省已经足够,“能言善辩”当然很好,不过也算“锦上添花”——就算没有花,也已经相当锦绣了。我们常说,大量的机会本质上都来自于信息不对称——“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所以我只好付费给你换取信息。” 那么,如果用英文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的话,是不是已经格外划算了呢?
     
      阅读中发现一个错别字---"识字"本省已经足够,应该是"本身".估计是打字疏忽.很喜欢看你的文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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