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报导:
据统计,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188起,与去年同比下降26%;引发受伤503人,同比下降29%,其中死亡1人,摘除眼球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截至目前,北京共组织烟花爆竹货源54万箱,同比增加20%,已配送45.4万箱,同比增加62%。
新华网报导:
据统计,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188起,与去年同比下降26%;引发受伤503人,同比下降29%,其中死亡1人,摘除眼球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截至目前,北京共组织烟花爆竹货源54万箱,同比增加20%,已配送45.4万箱,同比增加62%。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很荒谬。就像一种明知要发生的悲剧,因为禁止这一悲剧的源头行为会带来情感上的众怒(权利被“剥夺”)而放任为之。与其说是民主自由,不如说是推诿失职。
说实话,过年期间听到外面轰轰的鞭炮声就觉得异常莫名,尤其是元宵节晚上路上一堆堆的人在禁放之前抓紧处理“存货”的集体“狂欢”避之不及,跑两步避开千万别殃及我。第二天路上随处可见燃放后钞票的灰烬,空气中仿佛还有火药的味道……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这个事情,也许这也是政府不鼓励甚至否定的一种策略,不过奏效的前提是大众能接受并理解这个信号,不过对于大部分守着旧习俗,乐观而满怀侥幸心理的老百姓来说,下一个受害者就是自己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还是噼里啪啦的鞭炮,刹那芳华的焰火热闹啊~~~
去年,上次,这个话题要比现在强烈很多
一年真快
吃饭也是要死人的……
to zerotea:
类比说理,一定要准确,否则就跟和稀泥差不多。
吃饭是必要的,不吃饭肯定会因此死人的。
放鞭炮不是必要的,不放鞭炮肯定不会因此死人的。
这不完全是两回事儿么?
只要不吃鱼,也就不会被鱼刺卡嗓子了~反正吃鱼也不是必须的~
你的类比还是有问题。
1. 你原本想反驳,结果,现在却成了支持,我可以说:“只要不燃放鞭炮,就不会被鞭炮炸伤炸死——放鞭炮又不是必需的。”(尽管这最后一句话还是有问题,我在下面解释。)
2. 你自己吃鱼,不可能伤害别人。你燃放鞭炮,a) 可能炸伤(死)自己;b) 可能炸伤(死)别人;c) 无论如何总是会影响很多其他你不知道的人的休息。这跟吃鱼很不一样。
别捣乱了。
今年要干点什么事
恩,干点什么事
*
哈哈哈哈哈,好像也过了1年
顺便说一下,放鞭炮的事。
我非常喜欢放炮,如果有足够的经济条件,那么就会***
买鞭炮,我会去政府制定的地方买正规品牌的产品(MD,被黑狠多钱)。
放鞭炮,我会去小区制定的地点和在合适的时间燃放。
当然我会非常,非常的小心。
*
年前在买鞭炮的路上,一位兄长说他父亲(某市医院院长)在年轻的时候,只要三十晚上值班,那么就必然有人来摘眼球,年年如此。
听后,我的心情………….(无法形容)
*
我也非常支持环保事业,也狠注意对邻里的照顾。
但是放鞭炮这个问题, 靠!
如何更加合理的燃放鞭炮,国家应该好好想象办法。
不要一味的砍,杀,封,堵。
要拿出新思维,解决21世纪的问题。
[…] 还是那点儿破事儿 3月 27, 2008 | 分类>未分类 […]